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5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
浙知发〔2005〕35号
各专利代理机构、办事处:
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“关于开展2005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”(国知发法函字〔2005〕191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要如实填写年检材料,不得瞒报或多报。如有不符《专利代理条例》和《专利代理管理办法》规定情况的,请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,提出整改意见,与年检材料一并于9月28日前递交我局年检。年检材料一式二份,加盖单位公章,同时报送一份电子文挡。
联系人:李建民 Email:lijianmin@zjinfo.gov.cn
电 话:0571-87054065 传真:0571-85212144
附件:关于开展2005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(国知发法函字〔2005〕191号)
二○○五年八月二十三日